译文
浙江西部有个独居的男子,编织茅草作为房屋,努力耕作得到食物。时间长了,豆类粟米盐和豆腐,都不需靠别人供给。曾经老鼠成患,白天都成群结队地行动,夜晚就发出磨牙和吱吱的叫声直到早晨,那男子一直为此事烦恼。一天喝醉了酒回家,刚刚睡到枕头上,老鼠百般地令他恼火,无法合眼。那男子终于发怒了,拿着火把在屋内四面燃烧。老鼠死了,房屋也毁了。第二天酒醒了,内心无限失意,茫茫然无家可归。龙门子就去慰问他。他说:“人不可以积愤啊!我起初只是怨恨老鼠,但光看见老鼠却忘了自己的房子,不曾想竟导致这样一场灾难。”
注释
越西:浙江西部。
结茨:编结茅草。茨:用芦
作吴令,备诸苦趣,不知遂昌仙令,趣复云何?俗语云:“鹄般白,鸦般黑。”由此推之,当不免矣。
人生几日耳!长林丰草,何所不适,而自苦若是。每看陶潜,非不欲官者,非不丑贫者。但欲官之心,不胜其好适之心;丑贫之心,不胜其厌劳之心,故竟“归去来兮”,宁乞食而不悔耳。
弟观古往今来,唯有讨便宜人,是第一种人,故漆园首以《逍遥》名篇。鹏唯大,故垂天之翼,人不得而笼致之。若其可笼,必鹅鸭鸡犬之类,与夫负重致远之牛马耳,何也?为人用也。然则大人终无用哉?五石之瓠,浮游于江海;参天之树,逍遥乎广莫之野;大人之用,亦若此而已矣。且《易》不以龙配大人乎?龙何物也?飞则九天,潜则九地,而人岂得而用之?由此观之,大人之不为人用久矣。对大人言,则小人也。弟小人也,人之奔走驱逐我,固分,又何厌焉?下笔及此,近况可知。知己教我!
五人者,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,激于义而死焉者也。至于今,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,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;且立石于其墓之门,以旌其所为。呜呼,亦盛矣哉!
夫五人之死,去今之墓而葬焉,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。夫十有一月之中,凡富贵之子,慷慨得志之徒,其疾病而死,死而湮没不足道者,亦已众矣;况草野之无闻者欤?独五人之皦皦,何也?
予犹记周公之被逮,在丙寅三月之望。吾社之行为士先者,为之声义,敛赀财以送其行,哭声震动天地。缇骑按剑而前,问:“谁为哀者?”众不能堪,抶而仆之。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毛一鹭,公之逮所由使也;吴之民方痛心焉,于是乘其厉声以呵,则噪而相逐。中丞匿于溷藩以免。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,按诛五人,曰颜佩韦、杨念如、马杰、沈扬、周文元,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。
然五人之当刑也,意气扬扬,呼中丞之名而詈之,谈笑以死。断头置城上,颜色不少变。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,买五人之脰而函之,卒与尸合。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。
嗟乎!大阉之乱,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,四海之大,有几人欤?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,素不闻诗书之训,激昂大义,蹈死不顾,亦曷故哉?且矫诏纷出,钩党之捕遍于天下,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,不敢复有株治;大阉亦逡巡畏义,非常之谋难于猝发,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,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。
由是观之,则今之高爵显位,一旦抵罪,或脱身以逃,不能容于远近,而又有剪发杜门,佯狂不知所之者,其辱人贱行,视五人之死,轻重固何如哉?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于朝廷,赠谥美显,荣于身后;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,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,凡四方之士无不有过而拜且泣者,斯固百世之遇也。不然,令五人者保其首领,以老于户牖之下,则尽其天年,人皆得以隶使之,安能屈豪杰之流,扼腕墓道,发其志士之悲哉?故余与同社诸君子,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,而为之记,亦以明死生之大,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。
贤士大夫者,冏卿因之吴公,太史文起文公、孟长姚公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