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氏善举
佚名〔未知〕
刘氏者,某乡寡妇也。育一儿,昼则疾耕作于田间,夜则纺织于烛下,竟年如是。邻有贫乏者,刘氏辄以斗升相济。偶有无衣者,刘氏以己之衣遗之。乡里咸称其善。然儿不解,心有憾。母诫之曰:“与人为善,乃为人之本,谁无缓急之事。”母卒三年,刘家大火,屋舍衣物皆尽。乡邻纷纷给其衣物,且为之伐木建第,皆念刘氏之情也。时刘儿方悟母之善举也。
译文及注释
译文
(有一个)姓刘的人,是某一个乡里的寡妇。养育(有)一个孩子,白天在田间努力耕作,晚上在蜡烛下纺织,整年都像这样。邻居中有穷困的人,刘氏就用粮食救济他们。偶尔有没有衣服穿的人,刘氏就把自己的衣服赠送给他们。乡里的人都称她善良。然而她孩子不理解,心里有怨言。母亲告诫他,说:“对别人友善,是做人的根本,谁没有困厄、情势紧迫的时候呢?”刘氏死后三年,刘家遭遇大火,房屋衣物全部被烧光。乡邻不仅给他衣服,并且为他砍树建造房屋,这都是怀念刘氏的恩情!这时刘氏的孩子才明白母亲的善举。
注释
者:......的人
昼:白天。
耕:耕种。
简析
《刘氏善举》是一篇歌颂助人为乐精神的文章。文中描绘了刘氏的善良与勤劳,以及她的善行最终得到回报的故事。刘家儿子通过此事明白了对别人做好事,别人也会回报自己的道理。全文揭示出这样一个朴素的道理:帮助别人也是帮自己。人都有需要帮助的时候,助人为乐是一件善事,这样才是“我为人人,人人为我”。
君子必慎其所处
《孔子家语》〔未知〕
与善人居,如入芝兰之室,久而不闻其香,即与之化矣。与不善人居,如入鲍鱼之肆,久而不闻其臭,亦与之化矣。丹之所藏者赤,漆之所藏者黑,是以君子必慎其所处者焉。
纸匠与庖人
佚名〔未知〕
雍正年间,大将军年公,讳羹尧,网罗英杰,凡奇特之士,与博弈、挞鞠,擅一技之长者,靡不收置幕下。有一纸匠,叠纸百千幅于案,以小凿自上而下,刺诸花样,余纸皆遍,而独留极下一纸,无纤微凿痕,斯已奇矣!又有一庖人,裸人肩背作几案,置生豚一二斤其上,挥双刀,杂沓剁之,旁观者咸惊诧失声。及肉成糜,而背无毫发伤,更为奇。